肉身佔車位引糾紛 大安警到場排解雙雙不停駛離
【商務時報 唐純瑤/台北報導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前天(24日)晚間6時30分許接獲110報案,指稱在和平東路一段141巷內,有人以肉身佔領車位引發糾紛,警員獲報立即趕往現場進行排解,由於2車均未停進車格,為了避免衝突擴大,雙方駕駛均決定不停該車格駛離現場。

大安分局指出,經了解,警員趕抵現場發現,因該地路幅較為狹小,A車欲停放該停車格時,造成後方車輛回堵,為了不影響車流,所以請乘客下車協助站立於該停車格,然後繞行一圈返回該處停車。
就在A車離開該車格時,後方B車駕駛見該停車空格,欲停放該車格,發現有人肉身佔據車格,因而與站立該處之A車友人發生爭執,在警員到場調解時,由於雙方均未停放該停車格,為了避免衝突擴大、排解時間過長影響興致,雙方駕駛雙雙決定駛離現場。
大安分局呼籲,勿以肉身佔用停車格位,此舉動不但危險,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4款之規定,依法可處500元罰款。